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,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。
温馨提示:
1、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期间,不得驾驶机动车。
2、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,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,不得继续使用。
3、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、扣留或者暂扣期间,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。
(1)《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》原件。
(2)身份证明复印件。
(3)属于同时申请办理有效期满换证的,还需收存《身体条件证明》原件。
1.填写表格;
2.业务受理;
3.缴费;
4.领取驾驶证;
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
地址:辛市工业园大转盘东50米
电话:0913-8181808
办理时限
1个工作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。
办理费用
驾驶证工本费:10元